摘要
保甲法起源于中国古代"兵农合一"的理想,宋代的乡兵之制,可谓是保甲法的先声。王安石变法时,正式推行保甲法,但保丁的训练者为巡检、县尉,训练不专,加以每年训练时间太短,故保丁的实际战斗力并不高。元丰三年虽然实施团教法,以大保长担任训练官加强对保丁的训练,但大保长本身军事能力有限,训练效果仍令人怀疑。实际战争时,宋朝仍不敢把保甲的保丁当作正式军队使用,保丁大多仅能负责搬运粮草,对军事行动只有辅助的作用。而王安石同时推行募役法与保甲法,百姓依照"募役法"免服差役而缴纳免役钱,却又因"保甲法"而充保丁,依旧服役,负担变相加重,导致民怨沸腾。保甲法的实施,在军事上的实际作用并不突出,同时又对民生经济造成了甚为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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