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是当代中国国家结构调整的基本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和"一国两制"是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的基本内容与鲜明特色,构成了调整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地方关系的制度安排。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为调整国家中央与地方,特别是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及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地方之间关系的根本遵循,构成中国特色单一制国家结构的新内涵。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为此,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建设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建立健全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法律体系、促进各地区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完善"一国两制"和推进国家完全统一,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理论指导与思想基础、宪法法律规制与法治基础、物质保障与民生基础及政治保障和统一的国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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