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实施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掌握了企业年报信息这一重要的数据资源,年报信息的研究分析在服务决策与监管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年报公示制度并不十分成熟,近年来,企业公示经营性信息的意愿持续低迷、年报数据质量不尽如人意等问题正在显现。因而,有必要回归改革的初衷,通过强化激励机制的运用、更为科学有效的制度性设计和系统平台建设、建立组织之间的互信合作关系,以更大程度发挥年报数据价值,提升年报公示制度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