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3—1954年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普选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重要前提。作为全国普选的一个缩影,江苏基层普选是人民民主制度的重要实践。在试点阶段,江苏基层普选的选举权审查曾发生“左”的偏向,对此,江苏各级选举组织机构展开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改进和纠偏,最终顺利完成普选。江苏对基层选举权的严格审查,既实现了人民内部最大范围的民主选举,彰显了党和政府实施民主选举的决心和能力,也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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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淮阴师范学院; 扬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