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明确了新型储能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加快推动储能进入并允许同时参与各类电力市场,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按效果付费”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作为新型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