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发[2020] 2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9月30日贵州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含森林火灾,下同),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