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盘服务提供者的版权责任认定,应以网络侵权责任的基本法理为分析依据,但网盘的技术特征又决定了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MD5值为要件的权利通知,难以构成通知中的"网络地址".算法推荐技术的出现,导致司法裁判产生了从"通知-删除"到"通知-必要措施"的规则转变."通知-必要措施"规则能否与网盘服务本身的特性相契合,归责逻辑是否合理,仍有探讨空间.网盘离线下载、秒传属于单纯的技术功能,与公开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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