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证考察发现,司法人员对待被告人翻供总体呈现出排斥的态度,不利于保障人权和避免冤错案。究其原因,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与社会治理水平、侦查技术含量低下之间的矛盾,有罪推定的侦查思维、过分追求实体真实以及翻供真假难辨的固有属性,使得侦查人员在案件侦破前后对待被告人翻供态度迥异;诉讼结构的扭曲、批捕"绑架"公诉、内心确信与指控犯罪的考量以及个人意见与集体意见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批捕检察官和公诉人对待翻供的态度;流水线式的诉讼构造、规则逻辑与治理逻辑的妥协以及追求实体真实的裁判倾向,使得审判法官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对待被告人翻供呈现双重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