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的“负产品”,区域性跨界污染由“污染产业扩散—污染跨界回流”形成,因污染扩散空间与行政空间不一致而显得复杂。其治理牵动着以集权与分权为主题的央地关系、以信任与协调为主题的府际关系、以利益与抗争为主题的政社关系,是当前中国环境政策的核心和环境治理转型的推动力。针对以上特点,中国依据自身的国情政情,在生态文明的理念下,逐步建构起“以环境法律法规和五年规划为基础,空间管制与重点治理相结合、政治动员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监管改革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制度框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趋势下,中国区域性跨界污染治理应探索省级垂直管理新体制、准入型区域合作新机制、绿色金融为基础的社会治污新模式。
-
单位四川大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