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正式实施,其适用范围扩展至欧盟域外。在GDPR下,互联网企业基于数据全球流通的特性更可能受其规制,也面临更多义务。同时,互联网企业面临合规成本大幅提升、创新发展受到负面影响等挑战,为更好地开展合规工作,互联网企业应采取设置数据保护官、开发隐私合规工具等措施应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