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数据已成为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承载了数据企业与用户个人的重要利益期待,并由此催生了财产性确权的制度需求。目前,我国法律规范对个人数据财产性权益的保护力度不足,存在侧重保护个人数据的人格权属性而忽视财产权属性等局限。对此,本文认为可以建立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协同保护路径,并完善侵权赔偿责任,以达到有效保护个人数据财产性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