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在2005年首次批准小额贷款公司在个别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银监会在2006年12月颁发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意见》首次将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机构。这些相关的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