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研究在我国哲学和法学研究中已有一定地位,并有较多的成果,但研究的重点主要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等马克思的作品,对恩格斯的后期相关作品的法哲学解读颇少,不利于全面了解和研究马恩的法哲学思想。《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恩格斯后期最重要的作品,对马恩思想的巨大价值应该得到体现,特别是关于法律起源的法哲学思考更是该作品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