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0月25日,国务院批复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正式进入施工期。从经济发展、自然环境和环境问题治理3个主要的维度,构建了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旨在对长三角地区的绿色发展状况进行评价,并重点对标分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绿色发展水平。为示范区长远更快更好的发展提出了6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建立政府间的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环境管理标准,加强信息共享;发展绿色金融,助力绿色发展;建立产业转移利益诱导机制;通过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探索可持续的生态保护机制;加大推进技术进步的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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