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医发[20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生猪屠宰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各地贯彻《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4]8号)精神的基础上,我部决定自今年国庆节至明年三月底组织开展一次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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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