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某食品生产企业的在售食品黄尖笋笋干,标签标注的企业标准(《竹笋干》)超过备案有效期限。在南京某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有这样一段判词“某食品生产企业在其制定的企业标准已过期的情况下,继续执行该标准并在案涉产品上标注过期企业标准,违反了食品强制性的有关规定,该批次产品应当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