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医疗指示的法律正当性植根于患者的医疗自主权。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患者对自己生命、身体的消极处置权,使他们在失去自主能力后仍然能控制自己的医疗命运走向,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但在预先医疗指示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三类例外情况,这三类例外情况扮演着"安全阀"的作用,它们能最大限度的确保预先医疗指示能够反映丧失自主能力患者的真实愿望及选择,并能够起到保护第三方利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