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中国,"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其演进变化经历了三大阶段。作为法理学的重要内容,其每一次演进都透视着我国法理学的发展轨迹。随着法治理念的确立,我国法理学的发展也呈现出了新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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