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法律中,法定代表人通常被认为是法定的唯一能够代表公司对外行为的自然人,是公司的代表。但是该定义存在诸多缺陷,最主要是没有清晰明确的界定出法定代表人的权限,导致法定代表人制度遭受了诸多批评。一般情形下,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的权限应为经理权限加上对外签署文件权。除此之外的特殊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作出意思表示时,应该具有特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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