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必须保护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就是为了解决各地普遍存在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等乱象而发布的。当前湖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中存在的营商法律体系不健全、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待遇不平等、行政执法服务水平不足、政府契约精神缺失、对市场主体的物权保护缺位、法律公共服务供不应求等问题,阻碍了湖南实现“三高四新”战略目标。必须通过精准施策,完善法规体系、创造平等环境、提升政务水平、构建诚信政府、落实物权保护、改进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整体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蓬勃有序发展,促使“三高四新”战略目标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