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实践的不断进步,国家立法机关越来越注重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实现对人权的保障。在我国犯罪轻缓化的大背景下,刑罚轻缓化已经成为当下及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司法机关就轻微犯罪的出罪机制问题仍在于轻微犯罪的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之间界分不清,导致了“入罪就量刑,出罪就免责”的现状。通过对轻微犯罪的定性对其分流处置,打破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投入司法资源不匹配的局面,将司法资源集中投入重罪的治理中,从而进一步保护法益、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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