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缅甸政府要求中国投资缅甸的水电项目政府占15%的干股。干股作为一种股东不出资却分享利润的特殊资本,在财务评价中具有多种处理方式。这些处理方式出发点和立足点相似,但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却大不相同。论述不同处理方式各有长短,并指出目前缅甸水电项目电价定价机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需要投资方在项目谈判阶段明确并在项目生命周期内逐渐改善和消除,同时引导企业(尤其是出资方)真正重视和运用经济评价方法,发挥其在科学决策上的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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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