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盐田模式"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厘清社区行政职能、自治职能与服务职能,从而实现社区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性。但是,"居站分离"在现实运作中仍存在行政权与自治权失衡的问题。从"居站分离"模式发展到"1+3+X"模式,从行政权和自治权适度分离发展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反映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深圳市盐田区由原本的政府一元治理走向合作治理的大致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