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所欠税款也是一类债权,应依法申报及按顺序清偿。《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因此,通常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日为界限,受理破产申请日之前发生的欠税款为税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