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为研究对象,把握该文本中社会表演的基本模式,即单角色与多角色互动,单角色与自我互动,"物—角色"互动,在此基础上,整体还原《罪与罚》的表演性结构,即围绕作为表演的谋杀事件生成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思想的多元系统,揭示陀氏小说表演诗学的基本特征,即在角色的互动中促成主体发生转变,主体间在"对立"中形成"融合",意义生成方式多元化。与巴赫金复调理论比照,发现后者对主体的能动性缺乏重视,疏于考察在俄罗斯社会文化背景下"对立"中的"融合",且未能全面关注到对话以外其他反应链的功能,揭示出复调叙事所隐含的社会表演功能基本的动力结构与审美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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