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邮轮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

作者:谢振衔; 郭灿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05): 79-83.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05.022

摘要

<正>【裁判要旨】外籍邮轮上发生的旅客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在当事人未约定准据法,亦无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情况下,不应简单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而应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结合邮轮母港、受害人住所地等因素确定准据法。承运人能否享受《1974年雅典公约》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主要判断其是否存在明知及轻率的主客观事实,结合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