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构建,有利于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职能,但是在实践之中,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尚未出台细化的解释和规定文件,而且没有与之相对应的配套制度帮助其实施,导致在实施过程出现了核查的范围存在争议、核查启动的主体有待完善、核查的方式需要补充、核查的主体缺乏监督、核查的区域管辖存在冲突等问题。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分析法,对其核查的范围、核查启动的主体、核查的方式、核查的主体、核查的区域管辖进行规定和明确,进而尝试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完善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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