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96年实施的《电力法》是垂直一体化行政管理模式的产物,可定位为一部"行政管理法",其立法定位、价值理念及内容体系与低碳经济时代要求严重脱节,已经成为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障碍,亟需修订。《电力法》需要建构"高碳"能源碳税、碳排放权交易、可再生能源补贴、低碳能源电价、低碳标准与认证、低碳技术创新等制度,以期实现电力工业的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