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构成一个社会阶层。由于主观认识的偏差和制度的缺失,我国对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问题的研究严重滞后。如果能从宪法层面上确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那这种权利的内涵则远远超出了金钱补偿的范围,还涉及到其他一些十分重要的权利。在关注被害人宪法权利的构建时,人们仍然应当关注对被告人宪法权利的保护。确立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宪法权利绝对是一件具有现实的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的事情。然而,要真正进行具体的制度设计,并令其具有可操作性却并非是一件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