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多中心理论,对网络直播行业的公共治理应构建多主体治理网络,从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政府需要明晰监管主体部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引领直播内容导向。其次,直播平台需要主动净化直播内容,加强主播培训和管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再次,第三方组织需要提高行业自律规范效力,建立职业主播从业准入机制,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此外,用户需要提升审美素养和道德素质,加强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上述四个主体应协同监督、协同合作,形成统一高效的治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