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数字作品是Web 3.0时代依托区块链技术与智能合约而产生的艺术品新形式,有别于复制行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其转售能够实现所有权的转移,满足著作权法上的发行行为的适用要件,应当适用发行权权利用尽原则。在元宇宙背景下,数字作品市场发展迅速,我国著作权法有必要突破发行权仅适用于有形载体这一观念,对传统发行权的适用要件进行调整,增加数字作品适用发行权权利用尽原则,以规制数字作品二级市场转售过程中的侵权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