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在环境协作治理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突出表现在联邦政府有关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区域或流域环境保护中政府间的合作、联邦环保局对州环保机构的监督与合作等方面。美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我国环境治理中,需要重视政府环境治理协作的法制规范;创新政府环境合作治理的制度安排;重视政府环境协作治理的组织机构;提升环保部门的权威和协调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