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以基督教的传教活动为例,以施传方的传教动机为考察重点,分别在人际、教际以及国际的层面上,对宗教传播活动中行为主体的价值取向和伦理正当性问题进行探讨。文章结论认为,为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受传方的人权应当优先于施传方的教权,宗教宽容比"宗教自由"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