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不同位阶、部门的法律法规都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但由于少年司法理念和社会公众认知还存在一定差距、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社会专业力量难以发挥实质作用等问题,实践中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运行现状并不乐观。充分总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内在规律,结合广东省深圳地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情况、未成年人保护需求以及社会支持力量特点,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为平台,通过罪错未成年人全链条精准帮教、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保护和临界预防保护处分等,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