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信厅科函[2020]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中央管理企业负责其下属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申请认定国家

  • 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