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破产重整程序在实践中的广泛应用,其弊端逐渐显露出来,预先重整程序应运而生,它为困境企业的重生铺设了新的路径。二重重整案是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其成功重整为其他困境企业提供了诸多经验。但是我国的预重整程序无论是在规范领域,还是在实践环节都有所欠缺,需要通过针对性的程序规范重构,进一步明晰预先重整的启动、程序中各方角色定位等问题,并通过统一的司法规范对现有的模式实施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