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出现了更加分散、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快递小哥、网约工、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断壮大。为切实做好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服务保障工作,江苏省常州市总工会积极研究新就业形态用工关系,探索新就业形态建会入会新模式,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