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的法考培训到当前的法学理论研究,其教学内容的重点在逐渐向学术研究转变。鉴于我国目前情况和实际需要,法学教育已经在现实问题上表现出滞后性,毕业生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掌握法学实务知识和技术,这不利于法学教育的发展。在未来的法学教育中,有目的地、逐步地增加实务型、应用型教学内容,努力缩短学生毕业后在社会上的摸索期是当前法学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