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中,被追诉人处于社会弱势群体之中,仅仅依靠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部门法予以规定和保护,是不足以使其具备防范国家司法权力不当侵害的能力。我国只有将被追诉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上升为宪法最高位阶的人权保护,并建立相应的侵权救济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被追诉人真正享有诉讼权利,刑事诉讼的法治化才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