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理设置地方机构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地方机构设置运行中存在职责同构、权责不对等、法治化程度低等问题。地方机构改革应当吸收借鉴"职责同构"和"职责异构"两大理论中的有益部分,准确把握地方必设机构与省以下机构设置自主权之间的关系,重点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具体可在市县党政机构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县(区)大部门制、基层政权组织结构、开发区管理体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领域探索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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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