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05年《汉译法律经济辞典》首版面世,到1927年《法律辞典》出版,再到1936年郑競毅《法律大辞书》问世。三十多年中,伴随着民国法制体系的逐步建立,中国本土法律语言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和完善。在此过程中,辞书编纂事业同样进步显著:收词规模更加宏大,体系规制更加科学。同时,法律词汇本身受到外来语的影响,显示出新意替代古意,意译替代音译、词缀化、双音节化的整体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