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减税政策的目标是最小的减税力度实现最大的社会福利增加值。而应税收入弹性反映了税收的超额负担,对寻找减税效率提升路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本文利用2011~2013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形成的间断点,采用Bunching对小微企业应税收入弹性进行估计,主要得到以下结论:结构性减税时期我国小微企业整体应税收入弹性较低,其中应税收入3万元和6万元周围企业的应税收入弹性相对较高。应税收入30万元、6万元和3万元周围企业的应税收入弹性分别为0.05、0.20和0.37,意味着税率每降低1%,分别会减少1.69%、4.96%和9.15%的无谓损失。为了提高整体的减税效率,应当将小微企业减税重点放在应税收入弹性较高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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