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各地区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纷纷开展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根据政策类型和生产主体的不同,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践分为救助型政策+社会组织生产、救助兼福利型政策+社会组织生产、救助兼福利型政策+企业生产3种组合方式。借鉴新公共服务理论建构分析框架,通过对3种组合方式在理念、政策、方式、规范、机制和项目等基础条件方面存在差异的对比,评估效果。研究发现,救助型政策+社会组织生产仅起到初步的兜底功能,无法从根本上缓解养老服务矛盾;救助兼福利型政策+社会组织生产除了具有初步兜底困难老人的功能外,还兼具对高龄老人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的功能;救助兼福利型政策+企业生产兼具以上2种组合方式的功能外,还具有挖掘消费者潜在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的功能。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