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我国重要的公司形式之一,具有规模小、运转灵活等特点,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其特点主要是人合性兼资合性。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以及法律用语存在模糊性,导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有所增长,对司法审判提出挑战,且不同区域法院关于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存在一定冲突。虽然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权对外转让的限制条件,但股东基于对财产的所有权,能够进行股权自由转让,如果股东股权转让和公司章程限制条款发生冲突,很容易造成纠纷的出现。因此需要积极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问题的深入研究,对其理论正当性进行分析,对其司法适用原则予以明确,这样能够使司法实践更加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