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种发[20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激发我国种业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农业生产用种,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现就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