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定位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强调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协同培养被认为是实现该目标的重要途径。经调研发现,当前存在法律实务部门对校内的协同培养活动参与度不高、校外的协同培养尚未形成稳定机制等困境。为探索解困之策,提出加强对协同培养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以促进法律实务部门的深度参与,细化协同培养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各方的培养行为,努力扩大协同培养协作方的范围以及优化协同培养方案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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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定位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强调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协同培养被认为是实现该目标的重要途径。经调研发现,当前存在法律实务部门对校内的协同培养活动参与度不高、校外的协同培养尚未形成稳定机制等困境。为探索解困之策,提出加强对协同培养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以促进法律实务部门的深度参与,细化协同培养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各方的培养行为,努力扩大协同培养协作方的范围以及优化协同培养方案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