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乃制度之法,保障着基本权利的实现。然而,现行宪法文本中对于劳动权的规定看似尚处于"沉睡"的状态。鉴于此,德国理论与实务界构建出了"制度性保障"的理论,以强化劳动权等此类基本权的保障。制度性保障要求立法者需履行"立法义务",形塑"基本权的核心存在"。在价值取向方面,立法应具有"保护取向",不得废弃、实质变更基本权的核心存在。制度性保障对中国宪政建设和基本权保障具有借鉴意义,以公民劳动权为例,以制度性保障阐述宪法纲领性条款、以制度性保障观察对立法者仅具"方针性"效力的宪法条款,可弥补违宪审查机制的缺失和宪法的司法适用问题,为"激活"宪法中的劳动权保障提供一种新路径与思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