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中,他对法学中的价值导向问题的思考最终引领了我们认识"事实和价值之分"这一核心问题。但随着我国法学理论的发展,在法学适用时却面对着应然性和实然性两个层面的相对分离的现实,使我们认识到事实和价值的二分不但是法学的入门问题,甚至发展到今天,也是法学乃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最前沿的问题,也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