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信息社会中,技术已成为一国或地区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平衡发展要求在公平基础上进行国际技术转让,但由于技术霸权主义的存在以及目前无国际技术转让的统一实体法,国际技术转让主要由国内法和有关国际条约或协议中相关的零散规定来调整,其制度虽有所发展,但更多体现了发达国家意志,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利地位。跨国公司在不转让核心技术前提下,通过研发、采购和管理策略等方法,实现其赚取超额利润的目的。针对目前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国应完善国内法,加强国内产、学、研联动,通过合理的国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提高技术使用率,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创新能力;国际层面,善于借助“一带一路”平台及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技术转让规则的制定,力促统一实体的多边国际技术转让协议的形成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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