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建城[2020]34号)各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和燃气企业监管,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杜绝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供暖季天然气等使用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性。